时间: 2011-4-15
日前,省卫生厅、人社厅和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及残疾儿童抢救性医疗康复按病种补偿试点方案》,明确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同时还将对0-6岁听力障碍和脑瘫儿童的抢救性康复门诊试行按病种定额补偿办法。
本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主要是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个医疗康复项目。
据介绍,从今年4月1日起,这9项医疗康复项目,分别由各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金,严格按照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补偿标准给予支付。同时,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对城乡0-6岁听障和脑瘫残疾儿童的门诊康复费用,探索试行按病种定额补偿的办法。残疾儿童住院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由各统筹地区按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有的报销补偿办法,给予支付。
患者应注意的是,城镇参保职工或居民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以及听障、脑瘫残疾儿童开展康复门诊服务,应在省定点康复机构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记者段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