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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农合参合人员投诉接待工作制度
来源: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作者:谭林发布时间:13-02-18浏览次数(3951

在院长办公室领导下,参合农民的投诉接待工作,由院投诉接待办公室(设在院行政办公楼8号楼二楼医疗保险管理科)按照规定的投诉范围,受理和接待参合农民以不同方式进行了的各类投诉和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接之必力,办之果。

公布投诉电话(0558-2569278),设立投诉意见箱,在医院网站上设置投诉信箱。投诉人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非上班时间的投诉可以书面霉烂投放意见箱。

投诉接待工作人员须着装整洁,热情大方,对投诉人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耐心倾听,仔细询问,详细记录,周到服务。

投诉办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处理简单的投诉,对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投诉则分解到相关部门,并配合新农合办公室、医务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尽快处理。

对参合农民的投诉应及时接待受理。能当场处理的,应尽量当场处理和解决,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不能当场处理的,应详细了解和调查投诉的具体情况。被投诉科室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投诉接待办公室人员的调查、调解和处理。

投诉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整理汇总,报给领导提供参考并给其他相关科室参照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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