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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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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如需使用会议室,应于使用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先申请后使用、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会议室仅限医院内部召开会议、接待活动,各部门未经院办公室批准,无权将会议室借予外单位使用。 三、院级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茶水、席卡及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属职能部门范围的工作会议,由相关部门承担各项会务工作。 四、会议室设施、用品,原则上概不外借。未经许可,设备、桌椅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五、会议室使用人员应保证会议室设备完好,用品齐全,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如有损坏,视情况作出赔偿。 六、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会议室内不得随意乱贴乱画。 七、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 八、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会务人员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的责任。 九、会议结束后,发现遗忘的茶杯、书本等物品,应及时交还或送院办公室。 十、会议室由专门人员定期清扫,要做到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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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阜阳市临泉路450号 邮编:236015 传真:0558-25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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