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ZB201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对显微镜(进口1台)、自动抗原修复仪(1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3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政府招标采购应标资
格,不在卫生行政部门所列的“黑名单”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具有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
9、在历届卫生材料中标履行合同中 , 无不良信誉记录。
二、投标人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具有资格的供应商派代表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三、资格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公休日除外)
地点: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室 (行政办公楼二楼,电话:0558-2563969 )
报名费:500元
四、资格审查时间
请供应商将标书(一正两副)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之前送至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1、报价单请勿放入;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7日 下午15:00(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芬 吴咏红 联系电话:0558-2568021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