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加强社会动员和IEC
加强社会动员和IEC是增加政府承诺,扩大DOTS策略覆盖,加强全社会参与的有效途径。中央将与多部门合作制定增加公众对结核病认识的国家发展战略计划,包括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信息材料的广泛发行和建立中国结核网站等。
每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月24日),国家和各级结防机构将大规模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国家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向各省提供宣传主题、方法和宣传材料。
省、市、县级也要与多部门合作制定增加公众对结核病认识的战略计划,包括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信息材料的制作发行等,可以借鉴国家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方法,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IEC计划。
2002年进行基线调查,2005年进行评价,争取2005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0%的目标。
(五) 实施性研究和社会学评价
实施性研究可以分为中央级、省级和地方级课题。 也可以与合作伙伴共同实施。所有研究方案要得到国家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级结防单位的审查。中央级和省级将就研究结果对实现《规划》产生的重要意义展开讨论和评价。
2002年:社会学评价、涂阴病人的免费治疗、提高艾滋病毒感染者(HIV)和结核双重感染者的检出率及预防性抗结核治疗效果。
2003年:非医务人员督导服药的管理模式、加强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的模式、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药物的应用、提高人群求诊和接受治疗的激励机制。
2004年:评价耐多药结核病(MDR-TB)产生的原因、频度及在DOTS覆盖区采用二线抗结核药物治疗耐多药结核病的可行性。
(六) 监测、督导与评价
1.监测
1) 常规监测
利用常规登记本及季度报告等资料,每季度对《规划》活动进行常规监测与评价。具体内容包括:病人发现、治疗覆盖率、治疗管理及效果、结核病实验室工作的数量及质量、药品供应及管理、IEC培训和督导活动等。
2) 耐药监测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帮助下,已将这个领域定为连续监测的重点。每年至少要在2个新的省开展耐药监测。
2.督导活动
1) 联合督导
每年5月和11月由卫生部组织联合督导。各国际合作伙伴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HO)、日本政府(JICA)、全球抗结核、艾滋病和疟疾基金(GFATM)、英国国际发展部(DFID)、加拿大国际发展部(CIDA)、达米恩基金会(BDF)、世界银行(WB)等。每次预计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大约六个省进行检查。
2) 国家、省、市和县的督导
督导的具体内容包括:病人发现、治疗覆盖率、治疗管理及效果、结核病实验室工作的数量及质量、药品供应及管理、IEC培训和督导活动等。结核控制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支出,检查配套经费是否到位,是否用于结核控制工作。
督导频度:
国家级:对各省每年督导两次;
省级:对示范县每3个月督导一次,扩展期对每个项目县4个月督导一次,正常运转期6个月督导一次;
地市级:对示范县每2个月督导一次,以后对每个项目县3个月督导一次;
县级: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
(七) 加强国内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建立与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人员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级防痨协会等学术团体在培训和技术交流中的作用;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上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及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援助,参加全球遏制结核病的行动。
(八) 年度总结及中期评价
1.年度总结
各级每年要进行年度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
2.中期评价
2005年进行中期评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首先由县区进行自评,然后市地和省逐级进行评价,中央将对部分省进行抽样检查,对全国的5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各级撰写总结报告,并报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中央将根据中期评价的结果,调整规划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