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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新农合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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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2009]64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规范检查治疗和用药行为,有利于参合农民在我院得到有效治疗和及时结报,维护参合农民合法利益。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我院新农合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新农合结算办公室,现将有关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李秀勇同志任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 程学俭、谭林、张雪青三位同志任副主任。程学俭、谭林具体负责在院就医参合农民诊疗、用药规范等专业方面的审核工作。张雪青具体负责结算工作。 新农合结算办公室组成人员:李长青、石荣、王丽芳三位同志专职从事结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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