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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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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文件 医 [2011]73 号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门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1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 [2011]27 号)、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的指导意见》(皖卫农 [2010]50 号 ) ,和《阜阳市市级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 2011 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望各相关科室认真执行。 附件 1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 附件 2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抄送: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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